岗位职责

发布者:ghadmin发布时间:2024-09-25动态浏览次数:1061

    盐城师范学院工会工作职责

一、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双重领导下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》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,代表教职工利益,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,积极发挥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。

二、加强和改进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,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,提高教职工的思想觉悟、道德水准、文明素养。

三、弘扬劳模精神、劳动精神、工匠精神,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,营造劳动光荣的校园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。

四、加强教职工文化建设,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,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,丰富教职工精神文化生活。

五、加强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工作,深入推进学校内部事务公开,落实教职工的知情权、参与权、表达权、监督权。

六、做好服务教职工工作,倾听教职工意见,反映教职工诉求,协助党政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,开展困难职工帮扶,为职工办实事、做好事、解难事。规范做好工会会员节日和生日慰问,以及婚育病丧慰问等工作。

七、加强学校工会组织建设,建立健全工会内部制度规范,做好会员的发展、接转、教育和会籍管理工作,加强对专兼职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的培养,深入开展“职工之家”和“职工小家”创建活动。

    八、严格遵守财务制度,收好、管好、用好工会经费,管理使用好工会资产,自觉接受监督。